关于规范Emanifest信息申报的新官方文件。
截至 2018 年 11 月底,越南海关总署发布了第 6889/TCHQ-GSQL 号公函,规范了电子舱单系统上运输工具和进出口货物信息的申报,以确保进出口活动的管理,特别是进口废料作为生产原材料的使用。

1. 按以下格式申报收货人(进口商)信息:税号#公司名称#地址
如果进口货物是废料,报关人应当申报进口废弃物作为生产原料的环境保护证号(简称环境保护证)和保税凭证号,强制顺序如下:税号#环境保护证号#保税凭证号#企业名称#地址。
2. HS编码声明:
特别是对于进口的废料,需要申报HS编码,并且该编码必须与随第6889号官方信函一起发布的附录中规定的废弃材料名称相对应。
– 在 Emanifest 系统中申报的商品名称必须使用相应 HS 编码表下的商品名称。
例如:废纸#20 袋
– 通用声明需要对端口代码和端口名称进行具体描述。
+ 卸货港:VNCMT – VUNG TAU CMIT。
+ 装货港:NLRTM – 鹿特丹。
– 关于货物申报单和提单:交货港/目的港、装货港、原装货港、卸货港等信息为必填项。如果货物处于过境运输途中,除上述必填项外,还需提供转运港/过境港信息。
第 6889 号公函自签署之日起对出口或进口废弃物生效;对于非废料的出口或进口货物,适用期限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算。
*** 如果您对Emanifest申报有任何疑问,请随时联系我们获取更多建议:Cindy(Thúy)女士 / 邮箱:cindy-vn@vantage-logistics.com.vn
